組織應定期進行內部審核,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
a) 符合本標準要求;
b) 得到有效地實施和保持。
基于擬審核的活動和區域的狀況和重要程度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組織應對審核方案進行策劃。應規定審核的范圍、頻次和方法。審核應由非從事受審的活動的人員進行。
形成文件的程序應包括實施審核、確保審核獨立性、記錄結果并向管理者報告的職責和要求。
管理者應對審核期間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跟蹤措施應包括對糾正措施的驗證和驗證結果的報告。
注:作為指南,見ISO 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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