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評審
組織應評審與產品有關的要求。評審應在組織向顧客做出提供產品的承諾之前(如:提交標書、接受合同或訂單及接收合同或訂單的更改),并應確保:
a) 產品要求得到規定;
b) 與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訂單的要求已予解決;
c) 組織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
評審結果及評審所引發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2.4)。
若顧客提供的要求沒有形成文件,組織在接收顧客要求前應對顧客要求進行確認。
若產品要求發生變更,組織應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況中,如網上銷售,對每一個訂單進行正式的評審可能是不實際的。而實際的評審對象可以是有關的產品信息,如產品目錄、產品廣告內容等。
7.2.3 顧客溝通
組織應對以下有關方面確定并實施與顧客溝通的有效安排:
a) 產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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