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設計和(或)開發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對這些輸入的適宜性應進行評審,不完整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應予以解決。
7.3.3 設計和(或)開發輸出
設計和(或)開發過程的輸出應以能夠針對設計和(或)開發的輸入進行驗證的方式形成文件。
設計和(或)開發輸出應:
a) 滿足設計和(或)開發輸入的要求;
b) 為生產和服務的運作提供適當的信息(見7.5);
c) 包含或引用產品驗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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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2009-2-16 11:02 | 作者: 不詳 | 來源: 測試時代采編 | 查看: 50次 | 進入軟件測試論壇討論
d) 設計和(或)開發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對這些輸入的適宜性應進行評審,不完整的、含糊的或矛盾的要求應予以解決。
7.3.3 設計和(或)開發輸出
設計和(或)開發過程的輸出應以能夠針對設計和(或)開發的輸入進行驗證的方式形成文件。
設計和(或)開發輸出應:
a) 滿足設計和(或)開發輸入的要求;
b) 為生產和服務的運作提供適當的信息(見7.5);
c) 包含或引用產品驗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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