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設計和(或)開發活動的職責和權限。
對參與設計和(或)開發的不同組別之間的接口應加以管理,以確保有效的溝通,并明確職責。
策劃的輸出應隨設計和(或)開發的進展,在適當時予以更新。
7.3.2 設計和(或)開發輸入
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輸入應予以規定,并形成文件,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要求;
c) 以前類似設計提供的適用信息;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
發布: 2009-2-16 11:02 | 作者: 不詳 | 來源: 測試時代采編 | 查看: 50次 | 進入軟件測試論壇討論
c) 設計和(或)開發活動的職責和權限。
對參與設計和(或)開發的不同組別之間的接口應加以管理,以確保有效的溝通,并明確職責。
策劃的輸出應隨設計和(或)開發的進展,在適當時予以更新。
7.3.2 設計和(或)開發輸入
與產品要求有關的輸入應予以規定,并形成文件,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要求;
c) 以前類似設計提供的適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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