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CMMI的觀念來看。CMMI是個軟件過程改善的架構,其主要在提供一個衡量組織能力的角度,同時在這個衡量的基礎上,也指出了組織過程改善的方向。因此,雖然CMMI提供了兩個表述式,但其流程改善的過程可以參照OPF(組織過程焦點)及OID(組織創新與展開)兩個過程領域(PA)所列示的常規(practices)。其大致的歷程可以簡化為SEI所提出來的 IDEAL模型。而實際上,組織透過將其現行流程狀況,及未來的事業發展的期許,與CMMI模型或ISO過程標準比對而得到流程改善的方向,之后,進行過 程的重新設計或調整,然后將經過新設計或經過調整的過程,在組織中試行,檢討試行的結果,若屬可行,即可以進行新過程或作法的部署訓練,然后將新的過程或作法,在組織中全面性推展。當然,全面推展還不夠,要達到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才行。要展現所謂的制度化,是組織要全面推動訂出來的新過程新做法,而且是所有的項目全部要引用,就算在客戶壓力或時間壓力之下,制度亦能夠被遵循,如果有項目被認為可以豁免,這個依照CMMI模 型所建立起來的制度就是失敗。因此,在評鑒之前,組織應該已經是全體投入,身體力行,并融入了每日的例行工作之中。
再從管理工作實際的運 作上來看。組織過程的管理,原本就是管理者的工作,管理者領了不少薪水,擔任這種工作本來就是理所當然,因為,管理者負責組織的成敗。因此,從實務上來說,組織所使用之過程說明書的研訂是管理者責無旁貸的事,而工作階層只是按照這個過程說明書(processdescriptions)中所定義的程序(procedures)、流程(flows)與步驟(steps),去實作必要的活動 (activities)與工作項目(tasks)。因此,在實務的導入上,應由中階管理階層來負責組成工程過程小組(EPG)(依照SEI的建議,這個 小組的人數約占總人數的0.03),而且EPG的Leader最好是專職的人員,同時,愈資深愈好,由這個小組主導完成組織過程的定義,因此,過程定義的主要工作量應該是在這群人身上的,這群人當然可以視需要邀請或納編技術領域的人員,組成過程行動小組(PAT)或者TWG(技術工作小組)來協助過程定義 的工作。當然很小的組織,還是得指定一個專職的人員擔任EPG的角色,只是該小組成員只有一個人而已,當然,只有一個人的話,完成整個過程定義的工作時間 會比較長,但是,如果組織的人力調配得過來,多投入幾個人來分工,會有實質的幫助,而且這樣的幫助會非常的大,不只是可以縮短過程制定的時間,同時,可以加速過程知識的成長與生根。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EPG或管理者系統觀的建立亦非常重要,有了系統觀,才能有效整合CMMI的過程領域,整合出組織合用的過程說明書。這些過程,并非是以各個過程領域獨立定義的,而是著眼于系統觀,從生命周期的角度、實際的工作方法上去有效劃分與整合的。
最 后從導入的方式與期程來看。導入的方式,有許多種,不同的方式,使用的期程也一定不一樣。沒有顧問的協助,全由組織自己摸索(這里不考慮找一個了解 CMMI的人進入公司擔任全職之EPG Leader),同時投入的人又只有一兩位,那么導入期很長是一定的,就算是ML2也是一樣。但有顧問的狀況也不能保證時間就一定短,要看顧問是采取什么樣的輔導方式,有些顧問是采取導引式的,還是由組織自己去摸索,顧問的角色是協助你確認方向是對的;有些顧問則是強力導引,提供許多種與CMMI模型有關 的知識與技能,你需要的都可以提供,重點在較短的時間之內,客戶不需要太長的摸索時間,就可以找到方向,把過程定義出來。有一些顧問則是給一些 templates,然后就運用這些templates或抄或修,使用的時間不一定。以上的做法都可以達到目標,并沒有對與錯的問題。其實不論顧問采用的方法為何,組織自身的努力與資源分配,才是重點。投入的人員少,時間就會拖長,多一點人手,時間可以縮短一些,但也不會是一種等比級數的方式縮短;旧 來說,投入的人力充足(EPG成員數三至五員負責),管理者的意念堅強,時時督促,少則三個月,最多半年應該就可將需要的過程文件定為組織的基準(達到成 熟度第三級)(如果,這時候再有生命周期過程的標準(例如,ISO/IEC 122207、PMIPMBOK、ISO/IEC 15288)的協助,那么對于過程的全面了解會更快,因為這些過程標準,是全部過程、每一個活動、工作項目的高層描述,由于直接就說出各階段、各活動、各工作之間的順序或關聯性,是ready for use的東西,不折不扣的no-brainer,對于負責過程設計的EPG人員有非常大的幫助)。如果心態是「做做看」或實驗性質。則可能一、兩年都不會有結果的。接著試行,試行的目的在看過程合不合用,這個需要有規劃,不是全面性地推展,可以選擇幾個項目出來試行,或者干脆就起動一些短期(為期兩、三個 月)的試行項目,在不同的階段實作不同的過程或子過程,以驗證過程的能力。在驗證了過程可以達到目標后,接著就是全面性地推展,這個全面性的推展,就沒有分什么EPG、試行人員,而且組織全部的人力都要投入去遵循,這才是CMMI的精神(因為,要達到所謂的制度化)。在全面推廣至少六個月,也有充分的項目 數據之后,就可以進行評鑒了。當然,在全面推展期間,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有項目,這時候,應該是使用一些訓練用項目,或者實作教材,讓手上沒有專案的人,持續練習與實作組織基于CMMI建立的過程,以備未來的項目使用。
綜合如上所述,一個公司對于CMMI導入與實踐的投入本來就是全員參與的,只是投入時間要明確地予以訂定。真正自始至終忙碌的,只有EPG的成員(3-5員),至少導入期的前半年,會是如此,到了試行階段(兩到三個月或更久 一點時間),EPG的角色會是教練與指導者的角色,以及兩到三個試行項目的人員,當然EPG在試行之后,要就試行的結果提出相對的方案或改進其過程文件。 到了全面導入階段,就沒有人數的問題,在推展工作上組織全員各司其職,這個階段是沒有所謂終止時間的,因為組織是要養成好的工作習慣,長久遵循下去。因此,CMMI的導入期程長短,主要的重點不在于人數的多寡(當然EPG人數還是有影響的),而在于組織管理者的心態與管理能力,以及能夠找到適當的顧問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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