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客觀反映軟件本質特征,不能因人而異。
應該注意的是,選擇的評估指標不是越多越好,關鍵在于指標在評估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如果評估時指標太多,不僅增加結果的復雜性,有時甚至會影響評估的客觀性。指標的確定一般是采用自頂向下的方法,逐層分解,并且需要在動態過程中反復綜合平衡。
3 軟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
通常,我們在軟件的測試與評估時,主要側重于功能特征、可靠特征、易用特征和效率特征等幾個方面。在評價活動的具體實施中,應該把被評估軟件的研制任務書作為主要依據,采用自頂向下逐層分解的方法,并參照有關國家軟件質量標準。
3.1 功能性指標
功能性是軟件最重要的質量特征之一,可以細化成完備性和正確性。目前對軟件的功能性評價主要采用定性評價方法。
a.完備性
完備性是與軟件功能完整、齊全有關的軟件屬性。如果軟件實際完成的功能少于或不符合研制任務書所規定的明確或隱含的那些功能,則不能說該軟件的功能是完備的。
b.正確性
正確性是與能否得到正確或相符的結果或效果有關的軟件屬性。軟件的正確性在很大程度上與軟件模塊的工程模型(直接影響輔助計算的精度與輔助決策方案的優劣)和軟件編制人員的編程水平有關。
對這兩個子特征的評價依據主要是軟件功能性測試的結果,評價標準則是軟件實際運行中所表現的功能與規定功能的符合程度。在軟件的研制任務書中,明確規定了該軟件應該完成的功能,如信息管理、提供輔助決策方案、輔助辦公和資源更新等。那么即將進行驗收測試的軟件就應該具備這些明確或隱含的功能。
目前,對于軟件的功能性測試主要針對每種功能設計若干典型測試用例,軟件測試過程中運行測試用例,然后將得到的結果與已知標準答案進行比較。所以,測試用例集的全面性、典型性和權威性是功能性評價的關鍵。
3.2 可靠性指標
根據相關的軟件測試與評估要求,可靠性可以細化為成熟性、穩定性、易恢復性等。對于軟件的可靠性評價主要采用定量評價方法。即選擇合適的可靠性度量因子(可靠性參數),然后分析可靠性數據而得到參數具體值,最后進行評價。
經過對軟件可靠性細化分解并參照研制任務書,可以得到軟件的可靠性度量因子(可靠性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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