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調績效考核、量化考核的今天,企業常常拿測試數據直接作為考核指標,因為,這是容易拿到的數據,也容易推理到績效上去(測試數據——>產品質量——>績效)。
我們看一下幾種情形:
1、 將測試BUG個數用來考核程序員:這會使程序員與測試員之間產生極大的矛盾,不利于二者之間的溝通,程序員爭辯設計問題并不是程序問題將導致仲裁的管理成本;驕y試員被程序員拉攏會使數據失真(問題數變小或合并填報);
2、 將測試BUG個數用來考核軟件測試員:則他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會夸大數據,其方式有重復(一個問題的多個實例)和擴大(將膚淺的事項擴大成問題),這時測試員不愿幫助程序員改正BUG(因他下一次又能發現)。
測試數據的跟進屬技術管理范疇,而考核是屬人力資源管理范疇,前者要求真實性,后者要求公正合理。因此,選取測試數據作考核要慎重。
比較合理的考核指標:將缺陷清除率作為程序員的質量考核指標,將產品投產后一定周期內客戶發現的問題密度作為考核測試員的質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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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