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對 BUG 概念、類型劃分、 BUG 狀態、 BUG 嚴重程度等內容進行定義和規范,以便進一步指導我們的軟件測試工作。
二、概念
BUG :軟件中存在的瑕疵,可能會導致系統失效。簡單的說就是軟件系統中存在的可能導致系統出錯、失效、死機等問題的錯誤或缺陷。
三、 BUG 的類型劃分
功能類
A. 重復的功能
B. 多余的功能
C. 功能實現與設計要求不相符
D. 功能使用性、方便性、易用性不夠
界面類
A. 界面不美觀
B. 控件排列、格式不統一
延伸閱讀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