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用斷言來檢查程序正常運行時不應發生但在調測時有可能發生的非法情況。
7-7:不能用斷言來檢查最終產品肯定會出現且必須處理的錯誤情況。
7-8:對較復雜的斷言加上明確的注釋。
7-9:用斷言確認函數的參數。
7-10:用斷言保證沒有定義的特性或功能不被使用。
7-11:用斷言對程序開發環境(OS/Compiler/Hardware)的假設進行檢查。
7-12:正式軟件產品中應把斷言及其它調測代碼去掉(即把有關的調測開關關掉)。
7-13:在軟件系統中設置與取消有關測試手段,不能對軟件實現的功能等產生影響。
7-14:用調測開關來切換軟件的DEBUG版和正式版,而不要同時存在正式版本和DEBUG版本的不同源文件,以減少維護的難度。
7-15:軟件的DEBUG版本和發行版本應該統一維護,不允許分家,并且要時刻注意保證兩個版本在實現功能上的一致性。
A.8 程序效率
8-1:編程時要經常注意代碼的效率。
延伸閱讀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