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章節所能看到那樣,確認方面非常重要但也非常復雜,因而更多更詳細的討論將會超出本文的范圍。
3.7 對選擇某種方法的思考
想要有一種功能規模度量方法可以覆蓋所有的功能業務領域和被任何地方使用是一個理想,而且這種方法同樣要被可能的廣泛的經驗數據試驗和驗證。
不幸的是這不是事實結果,因而有些方面被人納入考慮范圍。
Morris建議如果在功能業務領域而不是MIS系統使用全面功能點方法進行測量[17]。
一種非常有前途的方法是全面功能點版本2方法,因為她出自國際性的組織和吸收了其他功能規模度量方法的好的影響因素?赡茉谀硞時候這種方法將也會覆蓋規則系統/科學系統軟件。
在選擇正確的方法的過程中,其中應該考慮功能規模度量共性問題。這包括如新技術對度量的影響等。本文將在第4章有這些問題的詳細的討論。ISO標準:14143-3 [49], 14143-4 [50]和14143-5 [51]在選擇正確的功能規模度量方法方面做了重要的工作。不幸的是這些標準的最終版本還沒有發布。第3部分定義對以下幾個方面的確認方法(譯者注:這里是指ISO標準的內容):
重復性和再現性,
正確度,
可兌換性,
辨別開始點,
功能業務領域的適用性
第4部分將指定一種參考模型,她由一類相關用戶需求(Reference User Requirements (RUR))框架和針對另一個FSM模型比較選擇相關FSM模型的向導組成。第5部分介紹一種就某種功能業務領域決定使用功能規模度量框架,為她指定了與功能規模有關和能用于定義功能業務領域的用戶功能需求特征。
在給定確認方法、參考模型和決定的功能業務領域的框架幫助下,可以在堅實的基礎上選擇一種功能規模度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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