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標準化情況
選擇某種規模方法的另外一個動機是其標準化情況。這是說一個方法是否被公認為一個標準還是不是。被公認為國際標準就可能有更高的成熟度和更廣泛的用戶接受,F在,有四種方法積極地通過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過程變為了國際標準。
全面功能點版本2.1(Full Function Points version 2.1),
IFPUG 功能點(IFPUG Function Points),
Mark II功能點( Mark II Function Points),
NESMA (荷蘭人改編IFPUG 功能點形成的一種功能點方法。這種方法本文沒有討論)
3.6 功能規模度量方法的確認
功能規模度量方法的確認是一個方法是否是度量到他們想度量的東西并且度量的怎么樣的一個檢查。 依照Kitchenham 和 Fenton [47],判斷一個方法是否有,效需要確定以下幾個方面:
屬性的有效性(如實體是否能表征重要屬性)
計量單位的有效性(如采用的度量單元適合性)
工具的有效性(如有效的潛在模型)
協議的有效性(如可接受的度量協議)
其中, Kitchenham 和 Fenton發現了Albrecht功能點的一些定義問題。如違反當初規定的基本衡量種類的順序量表現在被加入度量;對于Mark II功能點,他們說道,與其說Mark II功能點是一個規模模型還不如說是一個工作量模型。
Fetcke在這個領域做了其他更有趣的工作[48],他研究了IFPUG功能點、Mark II功能點和全面功能點的有關優勢和單調性方面的數學屬性。他發現這些功能規模度量方法在經驗主義假設方面有明顯的不同。其中,Fetcke的結果是:
Mark II功能點和全面功能點假定了優勢公理而IFPUG功能點不是
優勢公理被全面功能點假定而Mark II功能點部分地、全面功能點版本1.0和IFPUG違反了這個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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