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例子可能有些極端,但測試用例與需求和設計不同步的情況在實際開發過程中確是屢見不鮮的,測試用例文檔是“活的”文檔,這一點應該被測試工程師牢記。
4、測試用例不應該包含實際的數據;
測試用例是“一組輸入、執行條件、預期結果”、毫無疑問地應該包括清晰的輸入數據和預期輸出,沒有測試數據的用例最多只具有指導性的意義,不具有可執行性。當然,測試用例中包含輸入數據會帶來維護、與測試環境同步之類的問題,關于這一點,《Effective Software Test》一書中提供了詳細的測試用例、測試數據的維護方法,可以參考。
5、測試用例中不需要明顯的驗證手段;
我見過很多測試工程師編寫的測試用例中,“預期輸出”僅描述為程序的可見行為,其實,“預期結果”的含義并不只是程序的可見行為。例如,對一個訂貨系統,輸入訂貨數據,點擊“確定”按鈕后,系統提示“訂貨成功”,這樣是不是一個完整的用例呢?是不是系統輸出的“訂貨成功”就應該作為我們唯一的驗證手段呢?顯然不是。訂貨是否成功還需要查看相應的數據記錄是否更新,因此,在這樣的一個用例中,還應該包含對測試結果的顯式的驗證手段:在數據庫中執行查詢語句進行查詢,看查詢結果是否與預期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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