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8:重用性和通用性不應該是面向應用程序軟件開發過程的目標。
假定9:變更的成本不隨著時間的變化而顯著增加。
假定10:軟件可以被增量開發。
假定11:無需為變更作設計,因為任何變更能通過重構代碼有效地處理
敏捷過程的局限性
上述的假定通常不是所有的軟件開發環境都支持,尤其是也不是被所有的“敏捷”過程支持。這無需驚訝,任何一個敏捷過程都不是銀彈(盡管有支持者熱情地聲明)。在這部分我們將描述敏捷過程通常不適應的情況?赡芤恍┟艚葸^程能更好地符合這些假定,而其他的敏捷過程能通過擴展解決這兒討論的局限性。類似的擴展能合并通常與更多預言性開發實踐有關的原則和實踐到敏捷過程中。
延伸閱讀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