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泄露了我們的個人信息?這個問題不僅困惑著每個普通人,也困惑著與個人信息打交道的專業人士。
一位從事通信業管理的負責人感慨地告訴記者:為什么我們在毫不知情的狀態下會收到來自某些商家的商品介紹信,而且該商品正是用戶所需要的?個人信息泄露太容易了,就像無線電一樣精確!“其實,我覺得個人信息泄露與‘卡時代’密切相關,現在誰身上不裝幾個銀行的卡、購書卡、會員卡……這些名目繁多的卡暴露了我們的個人信息!但制卡方是怎樣獲悉我們個人信息的?記者問!翱隙ㄊ墙涍^了一定的渠道,但他們和這些渠道有什么樣的關系一般人是打不進去的!痹撠撠熑私忉專赫f穿了商家對個人信息的“饑不擇食”是主要原因。但目前通信管理局只能進行行業監管,沒有職權對這方面的事情進行管理!澳敲炊绦胚\營企業會不會泄露個人信息?”記者問!安慌懦@種可能,假如有這種情況發生,通信管理局會嚴肅查處。但從現在的情況看,一些垃圾信息發送到用戶手機上往往是以手機的形式發送的(你不去制訂短信運營企業的業務,他們是不會去招惹你的)。也就是說,這意味著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通信,通信管理局沒有權利管理!薄暗矣幸稽c疑問,就算商家知道了我們的個人信息,但如果他們通過個人手機以短信息的方式發送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記者問!霸谶@點上,就和電信企業的部分業務有關系了。比如現在市場上有一種短信卡,以極其低廉的價格銷售,一些企業或個人就是利用短信卡聯系個人的!
在調查中,許多對個人信息泄露疑惑的受采訪者都承認自己身上的“卡”不下五六張,其中有一些“卡”的發卡方并不是值得信任的。
對于個人信息泄露,到底哪些部門應該管理和規范呢?記者采訪中發現,這個領域基本還是空白,基本上靠的還是相關信息收集部門的承諾。通信管理部門只是負責對通信行業的監管,無權對泄露個人信息進行調查;公安部門則一般是在構成案件時才進行調查;民法通則雖有關于個人隱私的條例,但它在遇到個人信息泄露時又缺乏現實的操作性;消費者協會則只有調解權……關鍵的是,無論哪個部門出面,信息泄露的渠道都是一個“難纏癥”,因為這里邊涉及到了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出賣信息、發布信息等多種形式、多個層次的途徑,既有人力的、物質的、技術的,還有法制的、管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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