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中間件的形態是主機模式的。這是最容易理解的一種。
第二種中間件的形態是網絡式的,它以用戶門戶為控制核心,其他服務器(包括機頂盒)中駐留對應的客戶端驅動。這些客戶端是位于各自的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之間的。在門戶的管理和控制下,客戶端之間是直接互操作的。
第三種至第五種中間件的形態也是網絡式的,依業務管理服務器為控制核心,其他服務器中駐留對應的客戶端驅動。這些客戶端也是位于各自的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之間的。在業務管理器的管理和控制下,這些客戶端直接進行互操作。
中間件是否需要協議?這是無需爭議的。中間件可以采用XML, HTTP,Web Services等作為承載的協議。至于涉及到不同節點之間的應用,協議也是必需的。
有一點是要區分的,應用層協議究竟包含消息,還是要同時包含“業務邏輯”?這是和體系結構相關的。在面向業務的體系結構中,例如Web Services中的業務邏輯不是通過結點之間的“協議”實現的,而是通過WSDL的API提供的。這樣,在不同的節點間的應用交互需要的僅僅是消息標準化,而不是業務邏輯標準化。這一點,和傳統電信網的“遠過程調用”是完全不同的。
我們最后看到,中間件討論會上,所有人說的原理基本都對。因為每個人都把自己的產品定位為上述五種類型之一的中間件。但是,沒有說清楚的是,自己的中間件到底是上述那一種,各自如何分解IPTV的功能,中間件各自具有什么功能、表現為什么形態。
所以,距離中間件清晰的概念,其實只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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