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架構師的職責常常與城市規劃者對比,而建筑架構師的職責更容易與 IT 架構師角色聯系起來。建筑架構師強調其推理的技能,而企業架構師角色常常強調類似于偵探的感應技能。
然而,高層次的企業架構師視角不意味著該角色脫離用戶群體。反之,企業架構師必須幫助客戶了解他們真正的需求(對照想要的),并且在解決方案的實現過程中與客戶合作。與此同時,企業架構師必須能夠在直接參與實現的實踐方面之前的抽象層次上觀察他或她的領域。如 IBM 的 David Jackson 所認為的,企業架構師應該“能夠了解業務問題及業務領域,并且向技術人員說明,還能夠了解技術領域并向業務人員說明技術可能性”。 1
很重要的是,企業架構師扮演架構治理(常常在分類的業務和技術角色之間共享的功能,或者更糟,僅僅被忽略)中的關鍵角色。架構治理是為所有企業和項目架構活動提供環境和框架的粘合劑。
企業架構與 RUP
盡管核心的 RUP 不包含企業架構規程,但是 RUP 的確會得益于擁有帶有 EA 的定義明確的接口。圖 8 中說明了這一點,其中強調了解決方案實現項目的一系列特性。如圖所示,典型的組織擁有一個連續運行的企業架構過程實例,以及任意個連續的解決方案實現。
圖 8:RUP 與企業架構生命周期
值得提到的是,將 RUP 的范圍擴展到整個企業的嘗試已經進行了許多了。最近的是企業統一過程(Enterprise Unified Process,或稱 EUP)。 2 EUP 不只關注企業架構功能,相反,它為大量企業活動的執行提供框架。EUP 引入多達七個新的規程,包括企業架構規程,以及超過二十五個新角色,并且還為他們的適應提供指導,F在正進行著將各種 EUP 規程集成到核心 RUP 中的工作。
期間,RUP 本身從初始階段已經有相當大的演進,且當前在其核心規程中包括許多企業過程,包括業務建模和變更管理。
實現企業架構程序
企業架構程序實現的相對復雜度依賴于組織的授權級別、資源和指導的可用性、組織業務模型的規模和復雜性,以及組織靈活性等因素。事實上是,許多組織并沒有能力同時實現并維護企業架構程序,更好的方法是首先從實現起來比較容易且能帶來較好效果的過程改進技術著手。 3
存在兩種實現企業架構的一般方法,它們大致符合可用的兩種不同的框架。
第一種方法將組織工件和過程映射到框架元結構上。該方法對精通建模的組織有效。喜歡此方法的組織通常選擇 Zachman 或等價的框架。該方法的一個缺點是框架結構會抑制創造力,并且向 EA 實現過程中增加官僚主義。伴隨該類型框架的另一個問題源于實現指導的嚴重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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