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重用(Software Reuse,又稱軟件復用或軟件再用)的概念對于大家并不陌生。早在1968年的NATO軟件工程會議上就已經提出可復用庫的思想。軟件重用的定義也很多,比較權威和通用的一種是:軟件重用是利用事先建立好的軟部品創建新軟件系統的過程。這個定義蘊含著軟件重用所必須包含的兩個方面:
1. 系統地開發可重用的軟部品。這些軟部品可以是代碼,但不應該僅僅局限在代碼。我們必須從更廣泛和更高層次來理解,這樣才會帶來更大的重用收益。比如軟部品還可以是:分析,設計,測試數據,原型,計劃,文檔,模板,框架等等。
2. 系統地使用這些軟部品作為構筑模塊,來建立新的系統。
原文轉自: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