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機構中將敏捷性引入 RUP 的策略
由 Joshua Barnes 撰寫
更大型的采用 RUP 的機構首先關注它們最普通的項目類型(也就是在周期、資源水平、預算、對業務的危害程度等方面更大型的項目)。這些“更大型的”項目類型通常需要通過控制架構的詳細審查,例如:Sarbanes-Oxley (SOX)或者 Control Objectives for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Technology (CobiT 4.0,面向信息及其相關技術的控制目標)。這一處理過程的嚴格性通常是項目開發周期的一部分,無論它是添加值還是燒錢和時間。在采用 RUP 的早期階段,這些更大型的項目并不被允許將處理過程優化為更加的敏捷,這是由于其自身的限制所決定的。我經常被問及的一個問題就是:在后期階段“我們如何能夠將更多的處理過程的敏捷性引入我們的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