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如果是系統測試,除了需要對不具備可測試性的軟件需求項進一步開發外,幾乎可以對軟件需求和測試需求不做區分。再如,如果是集成測試,測試需求應該從概要設計規格說明中導出。如果尚不存在概要設計規格說明,就需要從軟件需求規格說明出發,與軟件設計人員協同工作,具體定出構成系統的各個模塊、子系統、分系統的功能、性能、約束性條件以及相互接口關系。根據協同工作的結果,開發出對應的測試需求。最后,如果是單元測試,測試需求應該從詳細設計規格說明中導出。如果項目不存在概要設計規格說明,就需要從概要設計規格說明出發,與軟件設計人員明確每個模塊內部的對象屬性與方法以及對象與對象間的通信關系。根據此結果,進一步開發相應的測試需求。相應地,上一節所說的對軟件需求項進行優先關系排序在實踐中要變通地理解為對測試需求項進行優先關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