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uby id="5koa6"></ruby>
    <ruby id="5koa6"><option id="5koa6"><thead id="5koa6"></thead></option></ruby>

    <progress id="5koa6"></progress>

  • <strong id="5koa6"></strong>
    • 軟件測試技術
    • 軟件測試博客
    • 軟件測試視頻
    • 開源軟件測試技術
    • 軟件測試論壇
    • 軟件測試沙龍
    • 軟件測試資料下載
    • 軟件測試雜志
    • 軟件測試人才招聘
      暫時沒有公告

    字號: | 推薦給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Java中static、this、super、final用法

    發布: 2008-8-07 14:48 | 作者: 網絡轉載 | 來源: ccid | 查看: 37次 | 進入軟件測試論壇討論

    領測軟件測試網

    二、this & super

      在上一篇拙作中,我們討論了static的種種用法,通過用static來定義方法或成員,為我們編程提供了某種便利,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它類似于C語言中的全局函數和全局變量。但是,并不是說有了這種便利,你便可以隨處使用,如果那樣的話,你便需要認真考慮一下自己是否在用面向對象的思想編程,自己的程序是否是面向對象的。好了,現在開始討論this&super這兩個關鍵字的意義和用法。

      在Java中,this通常指當前對象,super則指父類的。當你想要引用當前對象的某種東西,比如當前對象的某個方法,或當前對象的某個成員,你便可以利用this來實現這個目的,當然,this的另一個用途是調用當前對象的另一個構造函數,這些馬上就要討論。如果你想引用父類的某種東西,則非super莫屬。由于this與super有如此相似的一些特性和與生俱來的某種關系,所以我們在這一塊兒來討論,希望能幫助你區分和掌握它們兩個。

    在一般方法中

      最普遍的情況就是,在你的方法中的某個形參名與當前對象的某個成員有相同的名字,這時為了不至于混淆,你便需要明確使用this關鍵字來指明你要使用某個成員,使用方法是“this.成員名”,而不帶this的那個便是形參。另外,還可以用“this.方法名”來引用當前對象的某個方法,但這時this就不是必須的了,你可以直接用方法名來訪問那個方法,編譯器會知道你要調用的是那一個。下面的代碼演示了上面的用法:


    public class DemoThis{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DemoThis(String name,int age){
    setName(name); //你可以加上this來調用方法,像這樣:this.setName(name);但這并不是必須的
    setAge(age);
    this.print();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this.name=name;//此處必須指明你要引用成員變量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ge){
    this.age=age;
    }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Name="+name+" Age="+age);//在此行中并不需要用this,因為沒有會導致混淆的東西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DemoThis dt=new DemoThis("Kevin","22");
    }
    }


      這段代碼很簡單,不用解釋你也應該能看明白。在構造函數中你看到用this.print(),你完全可以用print()來代替它,兩者效果一樣。下面我們修改這個程序,來演示super的用法。

    class Person{
    public int c;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rotected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
    protected void setAge(int age){
    this.age=age;
    }
    protected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Name="+name+" Age="+age);
    }
    }
    public class DemoSuper extends Person{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DemoSuper:");
    super.pri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DemoSuper ds=new DemoSuper();
    ds.setName("kevin");
    ds.setAge(22);
    ds.print();
    }
    }


      在DemoSuper中,重新定義的print方法覆寫了父類的print方法,它首先做一些自己的事情,然后調用父類的那個被覆寫了的方法。輸出結果說明了這一點: 


    DemoSuper:
    Name=kevin Age=22

      這樣的使用方法是比較常用的。另外如果父類的成員可以被子類訪問,那你可以像使用this一樣使用它,用“super.父類中的成員名”的方式,但常常你并不是這樣來訪問父類中的成員名的。

    在構造函數中

      構造函數是一種特殊的方法,在對象初始化的時候自動調用。在構造函數中,this和super也有上面說的種種使用方式,并且它還有特殊的地方,請看下面的例子:


    class Person{
    public static void prt(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s);
    }
    Person(){
    prt("A Person.");
    }
    Person(String name){
    prt("A person name is:"+name);
    }
    }
    public class Chinese extends Person{
    Chinese(){
    super(); //調用父類構造函數(1)
    prt("A chinese.");//(4)
    }
    Chinese(String name){
    super(name);//調用父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函數(2)
    prt("his name is:"+name);
    }
    Chinese(String name,int age){
    this(name);//調用當前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函數(3)
    prt("his age is:"+ag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Chinese cn=new Chinese();
    cn=new Chinese("kevin");
    cn=new Chinese("kevin",22);
    }
    }


      在這段程序中,this和super不再是像以前那樣用“.”連接一個方法或成員,而是直接在其后跟上適當的參數,因此它的意義也就有了變化。super后加參數的是用來調用父類中具有相同形式的構造函數,如1和2處。this后加參數則調用的是當前具有相同參數的構造函數,如3處。當然,在Chinese的各個重載構造函數中,this和super在一般方法中的各種用法也仍可使用,比如4處,你可以將它替換為“this.prt”(因為它繼承了父類中的那個方法)或者是“super.prt”(因為它是父類中的方法且可被子類訪問),它照樣可以正確運行。但這樣似乎就有點畫蛇添足的味道了。 


      最后,寫了這么多,如果你能對“this通常指代當前對象,super通常指代父類”這句話牢記在心,那么本篇便達到了目的,其它的你自會在以后的編程實踐當中慢慢體會、掌握。另外關于本篇中提到的繼承,請參閱相關Java教程。

    三、final

      final在Java中并不常用,然而它卻為我們提供了諸如在C語言中定義常量的功能,不僅如此,final還可以讓你控制你的成員、方法或者是一個類是否可被覆寫或繼承等功能,這些特點使final在Java中擁有了一個不可或缺的地位,也是學習Java時必須要知道和掌握的關鍵字之一。

    final成員

      當你在類中定義變量時,在其前面加上final關鍵字,那便是說,這個變量一旦被初始化便不可改變,這里不可改變的意思對基本類型來說是其值不可變,而對于對象變量來說其引用不可再變。其初始化可以在兩個地方,一是其定義處,也就是說在final變量定義時直接給其賦值,二是在構造函數中。這兩個地方只能選其一,要么在定義時給值,要么在構造函數中給值,不能同時既在定義時給了值,又在構造函數中給另外的值。下面這段代碼演示了這一點:


    import java.util.List;
    import java.util.ArrayList;
    import java.util.LinkedList;
    public class Bat{
    final PI=3.14; //在定義時便給址值
    final int i; //因為要在構造函數中進行初始化,所以此處便不可再給值
    final List list; //此變量也與上面的一樣
    Bat(){
    i=100;
    list=new LinkedList();
    }
    Bat(int ii,List l){
    i=ii;
    list=l;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Bat b=new Bat();
    b.list.add(new Bat());
    //b.i=25;
    //b.list=new ArrayList();
    System.out.println("I="+b.i+" List Type:"+b.list.getClass());
    b=new Bat(23,new ArrayList());
    b.list.add(new Bat());
    System.out.println("I="+b.i+" List Type:"+b.list.getClass());
    }
    }


      此程序很簡單的演示了final的常規用法。在這里使用在構造函數中進行初始化的方法,這使你有了一點靈活性。如Bat的兩個重載構造函數所示,第一個缺省構造函數會為你提供默認的值,重載的那個構造函數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值或類型為final變量初始化。然而有時你并不需要這種靈活性,你只需要在定義時便給定其值并永不變化,這時就不要再用這種方法。在main方法中有兩行語句注釋掉了,如果你去掉注釋,程序便無法通過編譯,這便是說,不論是i的值或是list的類型,一旦初始化,確實無法再更改。然而b可以通過重新初始化來指定i的值或list的類型,輸出結果中顯示了這一點: 


    I=100 List Type:class java.util.LinkedList
    I=23 List Type:class java.util.ArrayList

      還有一種用法是定義方法中的參數為final,對于基本類型的變量,這樣做并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因為基本類型的變量在調用方法時是傳值的,也就是說你可以在方法中更改這個參數變量而不會影響到調用語句,然而對于對象變量,卻顯得很實用,因為對象變量在傳遞時是傳遞其引用,這樣你在方法中對對象變量的修改也會影響到調用語句中的對象變量,當你在方法中不需要改變作為參數的對象變量時,明確使用final進行聲明,會防止你無意的修改而影響到調用方法。
    另外方法中的內部類在用到方法中的參變量時,此參變也必須聲明為final才可使用,如下代碼所示:


    public class INClass{
    void innerClass(final String str){
    class IClass{
    IClass(){
    System.out.println(str);
    }
    }
    IClass ic=new IClas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Class inc=new INClass();
    inc.innerClass("Hello");
    }
    }


    final方法 


      將方法聲明為final,那就說明你已經知道這個方法提供的功能已經滿足你要求,不需要進行擴展,并且也不允許任何從此類繼承的類來覆寫這個方法,但是繼承仍然可以繼承這個方法,也就是說可以直接使用。另外有一種被稱為inline的機制,它會使你在調用final方法時,直接將方法主體插入到調用處,而不是進行例行的方法調用,例如保存斷點,壓棧等,這樣可能會使你的程序效率有所提高,然而當你的方法主體非常龐大時,或你在多處調用此方法,那么你的調用主體代碼便會迅速膨脹,可能反而會影響效率,所以你要慎用final進行方法定義。

    final類

      當你將final用于類身上時,你就需要仔細考慮,因為一個final類是無法被任何人繼承的,那也就意味著此類在一個繼承樹中是一個葉子類,并且此類的設計已被認為很完美而不需要進行修改或擴展。對于final類中的成員,你可以定義其為final,也可以不是final。而對于方法,由于所屬類為final的關系,自然也就成了final型的。你也可以明確的給final類中的方法加上一個final,但這顯然沒有意義。

      下面的程序演示了final方法和final類的用法:


    final class final{
    final String str="final Data";
    public String str1="non final data";
    final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final method.");
    }
    public void what(){
    System.out.println(str+"
    "+str1);
    }
    }
    public class FinalDemo { //extends final 無法繼承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final f=new final();
    f.what();
    f.print();
    }
    }


      從程序中可以看出,final類與普通類的使用幾乎沒有差別,只是它失去了被繼承的特性。final方法與非final方法的區別也很難從程序行看出,只是記住慎用。 


    final在設計模式中的應用

      在設計模式中有一種模式叫做不變模式,在Java中通過final關鍵字可以很容易的實現這個模式,在講解final成員時用到的程序Bat.java就是一個不變模式的例子。如果你對此感興趣,可以參考閻宏博士編寫的《Java與模式》一書中的講解。

      到此為止,this,static,supert和final的使用已經說完了,如果你對這四個關鍵字已經能夠大致說出它們的區別與用法,那便說明你基本已經掌握。然而,世界上的任何東西都不是完美無缺的,Java提供這四個關鍵字,給程序員的編程帶來了很大的便利,但并不是說要讓你到處使用,一旦達到濫用的程序,便適得其反,所以在使用時請一定要認真考慮。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

    33/3<123

    關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 領測軟件測試網合作伙伴 | 廣告服務 | 投稿指南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友情鏈接
    版權所有(C) 2003-2010 TestAge(領測軟件測試網)|領測國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軟件測試工程師培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9號北京理工科技大廈1402室 京ICP備10010545號-5
    技術支持和業務聯系:info@testage.com.cn 電話:010-51297073

    軟件測試 | 領測國際ISTQBISTQB官網TMMiTMMi認證國際軟件測試工程師認證領測軟件測試網

    老湿亚洲永久精品ww47香蕉图片_日韩欧美中文字幕北美法律_国产AV永久无码天堂影院_久久婷婷综合色丁香五月

  • <ruby id="5koa6"></ruby>
    <ruby id="5koa6"><option id="5koa6"><thead id="5koa6"></thead></option></ruby>

    <progress id="5koa6"></progress>

  • <strong id="5koa6"></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