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軟件測試的證據鏈 軟件測試
證據環是指由司法人員依法搜集的具有法定形式的證據資料的有機組合,是司法人員依法打造的、能夠使證據得以發揮證明作用的證據平臺,是證據鏈的重要環節和重要組成部分。
任何證據資料在證據環未產生之前,只是一種孤立存在、不具有法律效果的證據體,無論其表現形式如何均不能證明案件事實的存在。如作為物證的尖刀,只有經過現場勘驗筆錄的記載、尸檢報告和血跡鑒定或證人證言予以認證才能得以發揮其殺人兇器的證據作用;證人證言也因此得以發揮其證明力。
證據鏈是由證據環構成的證明案件全部事實的證據體系,是由大小不等的證據環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是法律體系中實體法與程序法相互融合的體現。證據鏈的材料源自于能夠獨立證明案件某一事實的證據環,因此證據鏈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或者說證據鏈的生命,取決于證據環內在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及證據環相互之間的關聯性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關聯性。環環相扣的證據環,賦予了證據鏈足以證明案件全部事實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如在一起故意殺人案件中,據以認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殺人兇手的證據是現場的一枚指紋,那么該證據鏈必須由足以證明現場指紋就是殺人兇手所留的證據環和該犯罪嫌疑人就是留下這枚指紋的人的證據環所構成,否則就不成其為證據鏈。
軟件測試的目的是檢驗軟件質量,發現軟件中的問題。一次失效的發生正如一次案件的發生,證明被測軟件存在問題光有測試人員的主觀判斷是不夠的,需要有各種證據,由各種證據組成證據環,再由證據環構成證據鏈,以一個證據體系證明軟件中問題是導致失效的原因。
在整個軟件測試過程中有那些東西可以被當作證據呢?這應當從測試的整個流程中去尋找個別階段的輸入和輸出中去尋找。
軟件測試流程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 測試需求分析階段:
在測試需求分析中,輸入為用戶需求,包括測試的目的,范圍,時間,費用等。
輸出為測試規范,應包含以上內容,以及對總體測試工具,測試環境的說明,以及測試流程細則。
2) 測試設計階段
該階段的輸入為軟件設計規范文檔,具體描述軟件的功能。輸出應為軟件測試計劃書和測試案例。每個測試用例的說明中都要包含具體的測試環境配置,輸入參數,測試執行步驟,以及期望的結果。
3) 測試執行階段
測試過程中應記錄測試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測試人姓名,測試用例編號,測試運行環境;保存測試輸入配置文件,真實的測試執行步驟,軟件測試過程中的日志文件,軟件運行生產的中間文件,軟件輸出結果。
4) 測試結果分析
通過比對測試輸出結果和預期的結果判斷測試是否通過,生成測試分析報告。
以上各個階段的輸入和輸出都可以作為“證據”。
證據的獲取可以通過多種手段,以測試執行過程為例:
當沒有輸入文件時,可以通過截取屏幕、拍照等的方法記錄輸入;
當沒有得在真實目標平臺上測試時,應當查找和保存有關目標平臺和測試平臺差異和聯系的文檔,并給出分析報告;
在測試過程中如果使用特定測試工具,應當一并保存測試工具的日志文件,以備分析測試工具對測試結果的影響。
證據的保存也需要規范,所有證據應當保存在證據庫中,以避免丟失或任意修改。
如前所述,證據貫徹于整個測試流程的各個階段中,通過各個不同階段的證據的組合,就能方便的形成證據環,并進而構成完整的證據鏈。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