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評估指標的選取原則
選擇合適的指標體系并使其量化是軟件測試與評估的關鍵。評估指標可以分為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兩種。理論上講,為了能夠科學客觀地反映軟件的質量特征,應該盡量選擇定量指標。但是對于大多數軟件來說,并不是所有的質量特征都可以用定量指標進行描述,所以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一定的定性指標。
在選取評估指標時,應該把握如下原則:
a.針對性
即不同于一般軟件系統,能夠反映評估軟件的本質特征,具體表現就是功能性與高可靠性。
b.可測性
即能夠定量表示,可以通過數學計算、平臺測試、經驗統計等方法得到具體數據。
c.簡明性
即易于被各方理解和接受。
d.完備性
即選擇的指標應覆蓋分析目標所涉及的范圍。
e.客觀性
即客觀反映軟件本質特征,不能因人而異。
應該注意的是,選擇的評估指標不是越多越好,關鍵在于指標在評估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如果評估時指標太多,不僅增加結果的復雜性,有時甚至會影響評估的客觀性。指標的確定一般是采用自頂向下的方法,逐層分解,并且需要在動態過程中反復綜合平衡。
3 軟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
通常,我們在軟件的測試與評估時,主要側重于功能特征、可靠特征、易用特征和效率特征等幾個方面。在評價活動的具體實施中,應該把被評估軟件的研制任務書作為主要依據,采用自頂向下逐層分解的方法,并參照有關國家軟件質量標準。
3.1 功能性指標
功能性是軟件最重要的質量特征之一,可以細化成完備性和正確性。目前對軟件的功能性評價主要采用定性評價方法。
a.完備性
完備性是與軟件功能完整、齊全有關的軟件屬性。如果軟件實際完成的功能少于或不符合研制任務書所規定的明確或隱含的那些功能,則不能說該軟件的功能是完備的。
文章來源于領測軟件測試網 http://www.kjueai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