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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網頁中一個“OnLoad”事件要激活兩個以上的JavaScript函數,那怎么辦呢?小陽曾查閱了不少資料,結果都不盡如人意,無非是程序員根據情況,把要激活的函數統一放在一個函數里激活。
但作為一個程序員,編寫的代碼的適用性是很重要的。請看下面一個例子:
運行后你會發現,它只跳出一個“這是JS腳本調用的函數”的警告框。< BODY>標簽中要求激活的函數被“忽略”了。當然你可以運用前面提過的方法,把兩個函數放一個函數里激活。但這樣有不少弊端,特別是如果把這段JavaScript代碼寫成一個"myjs.js"文件,要用它的話直接加上<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myjs.js">< /script>即可,但如果還要在引用文件的頁面中根據情況修改標簽或者添加一段代碼,多麻煩呀。這就降低了代碼的適用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