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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PF適用范圍聲明

    發表于:2007-05-26來源:作者:點擊數: 標簽:
    本備忘錄的狀態 本文檔講述了一種Internet社區的Internet標準跟蹤 協議 ,它需要進一步進行討論和建 議以得到改進。請參考最新版的“Internet架構委員會正式 協議 標準”來獲得本 協議 的標準 化程度和狀態。本備忘錄的發布不受任何限制。 1.介紹 對于來自不

    本備忘錄的狀態
    本文檔講述了一種Internet社區的Internet標準跟蹤協議,它需要進一步進行討論和建
    議以得到改進。請參考最新版的“Internet架構委員會正式協議標準”來獲得本協議的標準
    化程度和狀態。本備忘錄的發布不受任何限制。
    1.介紹
    對于來自不同廠家的IP路由器,使用一個公共的內部網關協議(InteriorGateway
    Protocol,縮寫為IGP)實現互通,用戶和廠商已經表達了強烈的需求。因此,對一種高性能
    的、非專有的、“開放的”IGP產生了緊迫的需求。thatwillbeubiquitouslyavailablefrom所
    有的IP路由器廠商都。
    開放最短路徑優先(OpenShortestPathFirst,縮寫為OSPF)路由協議[1]是IETF為滿足
    這一需求而開發的。本適用范圍聲明詳細說明了在哪種環境下路由器廠商必須實現OSPF。
    OSPF的發展歷程和本適用范圍聲明的推論可以從[5]中得到。
    本適用范圍聲明寄予廠商一種需求,要求和本標準保持一致性。這樣,當他們需要多廠
    商時,為了保證用戶有選擇配置OSPF的權利,在他們的環境中實現互通的IGP。當然,用
    戶可以自由的使用任何最符合他們需求的路由協議。
    2.OSPF的適用范圍
    一個運行任意路由協議(除了靜態路由)的IP路由器需要使OSPF[1]和OSPFMIB[2]生
    效。在OSPF內,除了典型服務(Type-of-Service,縮寫為TOS)路由,必須使所有特征生效;
    推薦使典型服務路由生效。
    本需求并不排斥采用除OSPF以外的其他路由協議的路由器。IP路由器各個方面的全部
    的確定的需求將在一個現在正由IETF準備、并即將發布的適用范圍聲明------“IP路由器的
    需求”[4]中建立。當“IP路由器的需求”成為一個標準,而在OSPF方面的需求和當前RFC
    發生沖突時,它將被優先采用。
    注意,OSPF會被路由器用于交換動態路由信息,而不是針對主機。正如在STD-2的
    3.3.1.4節“Internet主機需求----通訊層”[3]中討論的那樣,不推薦由主機使用路由協議的“白
    皮書”。對于主機,用于發現本地路由器和探測廢棄的路由器得推薦機制在[3]中有描述。實
    際上,在開發期間,ICMP路由發現消息將提供一種標準方式給一個主機來學習本地路由地
    址[6]。
    3.參考文獻
    [1]Moy,J.,"OSPFVersion2",RFC1247,Proteon,Inc.,July1991.
    [2]Baker,F.,andR.Coltun,"OSPFVersion2ManagementInformationBase",RFC
    1253,ACC,ComputerScienceCenter,August1991.
    [3]Braden,R.,Editor,"RequirementsforInternetHosts--CommunicationLayers",
    IETF,STD3,RFC1122,October1989.
    [4]Almquist,P.,Editor,"RequirementsforIPRouters",WorkinPreparation,IETF.
    [5]Gross,P.,Editor,"Choosinga"CommonIGP"fortheIPInternet(TheIESG's
    RecommendationtotheIAB)",RFC1371,IESG,October1992.
    [6]Deering,S.,Editor,"ICMPRouterDiscoveryMessages",RFC1256,XeroxPARC,
    September1991.
    安全因素
    本備忘錄不討論有關安全問題。
    作者地址:
    A.LymanChapin
    BBNCommunicationsCorporation
    150CambridgeParkDrive
    Cambridge,MA02140

    Phone:617-873-3133
    Fax:617-873-4086
    Email:Lyman@BBN.COM

    原文轉自:http://www.kjueaiu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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