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直在看一本書《有效軟件測試》,其中提到了一條準則:測試人員和開發人員之間的團隊配合。其大致意思是:測試人員要有很良好溝通技能,開發人員也要理解測試人員的工作。
我今天這篇文章的大意是:如何從實際行動來使開發人員和測試人員共同協作,完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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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測試工程師在對一個軟件測試時,可能會很“隨手”的就可以測出一些bug來,然后還會很“仔細”得填寫bug單。然后這個測試工程師就認為自己的工作完成的很出色:因為“我”測出bug來了,而且我的bug單也填好了,剩下的工作就是開發人員去修正bug了。
但是我要說:這不是一個好的測試工程師。為什么呢?請看看這位測試經理是怎么做的。
“ 測試經理走過來,重新復查了一下填寫的 Bug 。他在重現我的 bug 的過程中,簡化了我的輸入變化, bug 神奇的又出現了,同樣的現象,他關閉軟件重新變化輸入,擴展出 10 幾個變化后,軟件不動了,內存不斷上升。終于他找到了產生軟件的 Bug 的原因,然后對我說 “ 尋找 Bug 要準確定位,我們開發團隊是一個整體,時間是等量的,時間不在你身上浪費,就是在他身上浪費。如果測試人員每次發現的 bug 描述不清楚,并且多個問題潛在的錯誤原因是一個,雖然操作可能稍微有些變化。這樣開發人員在重現 bug 的時候他要調試跟蹤判斷,很花費時間,而且效率低。如果測試人員發現 bug 的時候多動手可以更加準確的定位 bug 步驟和原因,給開發人員最精確的步驟和準確的描述,這樣整個團隊才能高效,所以需要大家協作!。 “ 。